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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列明出入境事宜大原則

2017年10月14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外國公職人員被拒入境一事,指《基本法》的大原則十分清楚,根據第154條,特區政府有權處理世界各地人士出入境事宜。

 

袁國強今日出席香港律師會的活動後會見傳媒。他說,《基本法》第13條列明,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處理。至於個別情況應如何處理,需視乎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