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具堅實法律基礎
2017年07月30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以「三步走」方式落實,具備非常堅實的法律基礎。
所謂「三步走」方式,即先由內地與香港特區達成合作安排,再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最後待本地立法後實施。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重申高鐵是重要的運輸基建,如要達致其經濟社會效益,就要在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她相信一般市民也認同這點。
她表示,《基本法》在80年代草擬,1990年頒布,當時沒預計會出現目前情況;大家必須以現代眼光,思考如何達到具穩固法律基礎的安排。
她指,經兩地多年來商討,目前方案既有兩地政府合作安排,也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最終回到立法會以本地立法通過,法律上並無疑問,公眾無需擔心。
談及下周出訪新加坡和泰國,林鄭月娥指,選擇這兩個東盟國家,可突顯香港與東盟十國的緊密關係。
她說,香港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有望年底前簽訂,她藉此行感謝部分東盟國家領導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