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推進香港與內地司法互助的工作需同時兼顧「一國兩制」和國際發展,訂立任何新框架均影響深遠,必須謹慎處理。
袁國強今日在西安出席研討會時向傳媒表示,兩地法律制度不同,無論民商事或刑事協作,都有不同挑戰,需繼續商討。
他說,在民商事司法互助方面,不僅要顧及「一國兩制」下香港和內地法律制度的差異;香港也是國際金融中心,要顧及國際視野;國家發展「一帶一路」也涉及國際層面,因此須同時兼顧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制度,以及全球發展。
袁國強表示,一些國際條約都是主權國間的司法協作框架,在一國之內的協作先例相對較少,因此,要研究可作參考的原則或新的法律理論等,也是一項挑戰。
問及發展大灣區所需的法律框架,袁國強指,大灣區尚在規劃中,日後的法律框架還需仔細研究,但相信司法合作將迎來很多機遇,律政司會和內地相關單位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