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公布,今日上午接獲曾俊華遞交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表格。
選舉主任正處理有關提名,將根據法例裁定提名是否有效。
提名表格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提名。每名選舉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
提名期2月14日開始,3月1日下午5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