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憲制規定,因此選舉管理委員會採取額外步驟,加插確認書,強調三條和「港獨」完全矛盾的《基本法》條文,讓有意參選立法會的人士知悉。
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說,過去一、兩年,有人鼓吹和推動「港獨」,甚至毫不忌諱地以「港獨」的議題參選立法會,因此選管會在安排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時,增加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這一項。
林鄭月娥指,立法會選舉是很嚴肅的事,政府完全認同選管員會今次在提名階段採取的步驟。
她又說,相信選舉主任在決定參選人是否取得有效提名時,會考慮相關資料和其他因素,未必只取決於是否填妥確認書這個單一因素。如選舉主任在過程中需要法律意見,會向律政司求助。
她表示,政府認為這是一件大是大非、原則性的事,不能含糊。如參選人曾經作出法定聲明,說會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其政綱或行為卻完全違反聲明內容,選管會有必要、也有責任讓市民清楚,以免產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