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公民事務
特首: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部分
2016年04月12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基本法》第一條說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個事實和規定沒有時限,而《中英聯合聲明》列明中國對香港的方針50年內不變,指的是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並非主權在50年後可以變。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說,部分年輕人提出就2047年後香港的前途問題進行公決,其中一個選項是獨立。他指,與世上任何社會一樣,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嚴肅的事,有必要向這些年輕人說清楚。
對於有部分年輕人認為民主回歸不能落實,梁振英表示,應把目前在《基本法》規定下的民主程度,與1997年回歸前的情況比較一下。
他指出,由於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本港擁有的高度自治權已較國內、外其他城市高出很多,這個高度自治權來自中央授權。
梁振英說,中央授權是通過委任行政長官和經行政長官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員來實施的,因此中央通過《基本法》保留了部分權力,包括政制發展。若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需修改,是需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
談及新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涉嫌在出任嶺南大學校董期間,未有申報擔任其他大學的博士論文導師,梁振英說,先要釐清事實,再交由大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