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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決定不會撤回或修改

2015年05月30日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作出的《決定》不會撤回或修改。

 

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當局已多番強調該嚴肅的《決定》不會撤回或修改,而按該框架提出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也沒有修改空間。

 

她呼籲立法會特別是泛民議員以本港民主發展為前提,通過政改方案。

 

談到明日深圳的會面,林鄭月娥指有溝通定較沒溝通好,又强調行政長官出席乃理所當然。

 

她說,行政長官在政制發展有其憲制的角色,《基本法》表明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需獲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得行政長官同意,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