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爭取在本月向立法會提交政改具體方案,以決定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
林鄭月娥今日向傳媒表示,暫未確定是4月15日或22日,屆時她會到立法會發表聲明,並接受立法會議員提問。
她指出,香港需要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所作的《決定》來制訂政改的具體方案。《決定》是一定不會收回和修改的,政府只是按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文件內的討論細節制訂方案。
她呼籲社會各界,包括泛民議員,到了最後階段必須認清現實,一是按《決定》框架制訂方案,讓全港約500萬合資格選民在2017年能以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或讓政改不能向民主邁進,原地踏步。
她又說,越接近立法會需要討論具體方案、作出表決的時候,社會應更加聚焦和務實討論如何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