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必須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落實普選,任何在這框架外實行普選的想法都是不切實際的。
梁振英今日對傳媒說,社會必須認清事實,如果2017年未能落實普選,不知道2022或2027年能否有普選;而在2017年根據人大《決定》落實普選後,不等於以後不能根據《基本法》附件進一步修改普選方式。
他重申,2017年根據《決定》落實普選,一定較原地踏步由1,200人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的方式更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