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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政制發展屬香港內部事務

2014年10月08日

政府發表聲明,回應傳媒關於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較早時發出的聲明的查詢,表示香港的言論自由、和平遊行和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又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於香港內部事務。

 

聲明指出,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與決定,成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

 

人大常委會已於8月31日通過決定,確定香港可在2017年及以後實行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政府適當時會就普選行政長官具體辦法諮詢公眾。

 

聲明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香港內部事務,希望外國政府和立法機關尊重這原則。

 

聲明又指,警方致力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眾集會和遊行,同時減低這些活動對其他公眾人士的影響,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並會繼續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