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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與公民事務

特首籲社會求同存異

2014年09月01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仍有不少討論空間。
 
梁振英今日下午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指出的三個可討論方面。第一,沒有法律是不能修改的。第二,香港可根據《決定》的框架,在本地立法過程中討論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第三,提名委員會的人數、組成和產生辦法,體現《基本法》和過去人大決定的一些重要原則,例如均衡參與、機構集體意志等。
梁振英說,《決定》並不是要排除某些人參選,中央多次表示泛民中人絕大部分愛國愛港。
 
他希望市民和立法會議員細閱《決定》和中央官員所作的說明,呼籲社會求同存異,不要急於否決政府將會根據人大常委決定所提交的方案,而應實事求是,珍惜在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