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大律師公會在政改意見書中排除公民提名,其方案由法律觀點出發,以事論事。
袁國強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基本法第45條用字清晰,他較早前已在報章撰文,解釋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在法律上難以符合基本法。
問及公民推薦是否可補提名委員會不足之處,他指這須視乎推薦的形式和細節,難以一概而論。他重申,方案如削弱或繞過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有可能違反基本法。
至於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門檻,袁國強強調,從法律角度來說,重點是確保制度的整體設計沒有不合理的規範,門檻高低只是考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