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政改諮詢方案如建議繞過提名委員會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很可能不符合《基本法》。
譚志源今日(12月19日)出席政改諮詢座談會後向傳媒說,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有關提名方式是諮詢一項重要議題。諮詢文件提及,提名程序須經提委會進行,提委會有實質提名權。
他說,根據《基本法》第45條的機制,有些方案如建議直接產生候選人,在字面和設計上都很可能不符合《基本法》。
譚志源說,本港政治體制絕對沒有「公投」,政府不會舉行「公投」,《基本法》內並無該項。
他希望市民作提名程序建議時盡量細緻,每個步驟也寫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