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對落實普選特首有極大承擔
2013年11月21日
特區政府對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解釋和決定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有極大承擔,將於12月啟動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公眾諮詢。就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2013年報告中有關香港的部分,政府今天(11月21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不同意委員會認為香港在2017年落實普選的機會越來越低的言論,並指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特區的內部事務,希望外國政府和立法機關能尊重這原則。
政府亦致力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使傳媒可在最少的規範下自由採訪和報道。遊行與和平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警方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與和平的公眾集會和遊行,一方面減低公眾集會和遊行對公眾人士的影響,確保公共秩序和安全。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公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