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申報制度嚴謹有效
2012年02月22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當局認為現時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制度嚴謹而有效,但將釐訂更清晰的條文,以避免出現錯誤理解規定的情況。由於所涉的技術性問題複雜,仍需較多時間分析和草擬條文,以及徵詢行會成員的意見。
譚志源今天(2月22日)回覆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說,現時有關工作已處於最後階段,計劃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
利益申報制度是要確保行政會議成員向行政長官提供公正無私的意見。如果行政會議討論的項目涉及個別成員的直接和重大利益,該成員便要避席,亦不會獲發相關文件。
行政會議成員持有物業和土地的數量多寡,並非判斷是否需要避席的絕對因素。即使只持有一項物業,而該物業可能因行政會議的決定而受到重大影響,該名成員亦需避席。
過去三年,行政會議共討論了70多次涉及房屋和土地的議題,每年均錄得逾百次利益申報和逾十次行會成員按制度避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