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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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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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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智障學生需要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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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智障學生提供妥善的學校教育,政府當然責無旁貸;作為社會公民,並身為人父,在情在理,我亦�緊智障學童的福祉。

 

     我們尊重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亦貫徹執行;大家都不想出現對簿公堂的事。我們深切希望大家能向前看,當下要全速處理的是:在開學之前完成批核遲交的延長留校申請,以及協助尚未取得培訓或復康服務的同學盡早找到出路。緊接的下一步工作,就是使新高中學制下特殊學校學生的離校安排更為順暢。當然,長遠的改善我們亦時刻為念。

 

留校申請成功率超80

 

     我們從今次事件中,看到不少家長和社會人士對智障兒童學校的運作存有誤解。法庭的判詞有助我們澄清,教育局並無要求智障兒童學校的學生滿18歲就必須離校,而是以此為切入點,按12年學校教育的大原則,評估學生應否繼續留校。

 

     我們亦沒有在新高中學制推行之前,突然把學生離校的年歲由20歲降至18歲;一直以來,20歲的規定是適用於在特殊學校修讀普通中學主流會考課程的學生。事實上,今年的延長留校申請仍是按現有機制寬鬆處理。經同事連日來與學校緊密溝通,在今年共接獲約380個智障學童的延長留校申請當中,我們共批准約320個,成功率超過80%,可留校學生更佔應離校智障學生人數的45%之多。

 

新高中學制逐年推行

 

     我們看到的另1個誤解,是關於智障兒童學校的新高中學制。無論是在主流或特殊學校,新高中學制均在2009/10學年起逐年逐級推行。換言之,新高中學制不是一開始就同時開辦3級高中班,而是逐年由高中一開辦到高中三。

 

     智障兒童學校的安排亦一樣,根據現行學制,智障兒童學校提供4年初中課程,在本學年就讀中三低班的學生,將會是新高中學制第1屆學生,而就讀中三高班的學生,就如以往一樣,可以入讀兩年的「延伸教育課程」,然後離校。換言之,2009/10學年開始,智障兒童學校的學制是6年小學、3年初中和3年高中,「延伸教育課程」會與新學制並行兩年,並於2010/11學年完全結束。

 

教育局協助未准留校學生

 

     我們十分明白大眾都關心和支持智障學生,亦知道特殊學校一直為同學提供優良的教育服務,家長因而期望子女能在學校逗留更長日子。然而,在12年免費教育的大前提下,我們希望學生能在學校學會做人做事,在離校前能逹至本身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並為邁向人生下一階段做好準備。我希望大家明白,教育局必須有機制處理智障學生的離校安排。對於已完成12年或13年學校教育、已修讀完「延伸教育計劃」的智障學生,他們應該接受其他形式的培訓,過渡往成人生活。

 

     我們亦明白到部分今年申請延長留校的學生可能暫未獲提供培訓或康復服務。為此,我們積極與職業訓練局及社會福利署合作,為未獲批准留校而又未有出路的學生提供最大的協助。目前,職業訓練局有相當數目的學位供合資格入讀的智障學校學生申請,其轄下的3間技能訓練中心,提供多種類的全日制課程,當中包括辦公室實務、電腦及網絡實務、基本飲食業實務、綜合服務、設計及桌上出版等。其中位於屯門的技能訓練中心現尚有數十個空缺,該中心更同時為學員提供宿位,以便學員接受生活自理及社交訓練。此外,尚有其他志願機構為智障離校生提供培訓服務,協助他們融入社群,尋找就業機會。

 

     總括而言,我們與學校和家長以至社會人士的立場一致,大家都是以學生的福祉為大前提。我們期待學生開開心心的在開學日回校上課,離校的學生則順利接受其他形式的服務。

 

(以上是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以「從智障學生的需要出發」為題撰文摘要) 

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