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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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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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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虞出現多數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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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各地的政治領袖,均須組織內閣班子,兌現選舉政綱及向人民作出的承諾。行政長官亦須組成政治班子。

 

     與此同時,我們須確保政治班子的組成,不會影響政治中立、專業及用人唯才的公務員體制。

 

     上述兩方面的考慮,正是政府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建議的雙重目標。

 

     政府的建議,牽涉增加兩層政治委任職位,即副局長和局長助理,為問責局長提供支援。

 

     自1985年立法局引入選舉以來,香港政局起了根本變化;但由高級公務員作為司長及局長的制度,卻長達17年維持不變。

 

     委任官員的制度沒有與時俱進,導致運作出現困難。高級公務員不時面對要求他們承擔政治責任,甚至下台的壓力。

 

確立近似內閣制度

 

     在2002年引入新制度,讓行政長官提名司長及局長出任5年任期的主要官員,與特首共進退,可說是香港政制發展的分水嶺;隨着局長成為行政會議成員,近似內閣的制度自此確立。

 

     局長就其政策範疇提供政治領導,並且肩負政治責任。香港的政府體制,從此與西方民主體制的安排較為相近。

 

     從過往的政治事件中,例如仙股事件和沙士一役,可見新安排是可行的。政治委任局長承擔了政治壓力及責任。總體而言,高級公務員可免受政治事件影響。

 

     但只得14位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團隊較為單薄,其他先進開放的地區,均有較大的政治團隊;例如加拿大和英國,便有兩層或3層的政治委任部長在議會代表政府發言。

 

     這些地方的副部長和政治助理,向部長提供從政治角度考慮的意見;而高級公務員則負責政策分析和為部長提供政策方案。部長通盤考慮政策方案和作出政治判斷後,便制訂政府政策。

 

     同樣,我們提出增加政治委任職位的建議可讓常任秘書長和其他公務員同事繼續集中處理政策工作,而副局長則在局長缺席時,代為出席立法會會議,並為局長提供政治分析。

 

加強保護僕體制

 

     我們期望這種安排可加強管治,並進一步保護公務員體制。

 

     自7月底推出諮詢文件以來,立法會議員、政黨和學者提出,政府是否希望通過建議,組成政治聯盟或促使香港出現多數派政府。這套建議確實可擴闊參政機會。

 

     行政長官將來可在行政會議、司局長及其副手這3個層次作政治委任,有意參政的人士,不再局限於參加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加入政府工作成為另一階梯。

 

     但相信在未來一段日子,香港不會出現多數派政府,目前任何政黨都難以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地區選舉是根據比例代表制進行,小政黨能取得議席,功能組別選舉亦產生不少獨立議員。

 

     香港的領袖來自不同背景,包括公務員、政黨、商界、專業界及學者。政治團隊應包括不同界別的人士,才能兼顧香港社會多元的特質。

 

     有部分人士質疑建議是為個別政黨「度身訂造」,但我們預期,在未來兩年,政黨須部署2007年區議會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其人才大部分須留為此用。

 

政黨人士只佔少數

 

     故此,有政黨背景的人士,只會佔政治委任職位的少數,然而,這有助行政長官加強與不同黨派的聯繫。

 

     我須回應政黨和學者所提出的兩個具體問題。首先,有建議認為新增政治委任職位後,個別首長級公務員職位應予刪除。

 

     政府的立場是增設政治委任職位,不應導致削減公務員編制;高級公務員同事仍須處理相當繁重的政策工作。

 

     不過,我們完全同意公帑必須用得其所。如有需要,我們會因應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調整建議。

 

     其次,有意見認為,我們應成立委員會以評核申請出任這些新職位的人士。政治委任在本質上與聘任公務員有分別,不會以一般的筆試或面試去作評核。

 

     其他地方的總統和首相組成政治班子時,會考慮人選的能力、服務市民的心志和實踐選舉政綱的決心。相信今後的行政長官亦會依偱這種做法。

 

     政府在展開就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的同時,也在策略發展委員會推動有關普選行政長官模式的討論。

 

     我們正雙軌推動這兩方面的工作,因為我們希望能開放選舉制度的硬件和政治委任的軟件。這兩種元素相輔相成,長遠有助提升管治和推動民主進程。

 

(以上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8月15日在報章發表文章全文)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