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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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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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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學習概覽  分享成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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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大專院校和僱主挑選學生或員工時,都會優先考慮具備廣闊視野和積極態度,並且善於溝通和與人合作的年青人,而不是那些只懂埋首課本的「應試精英」。

 

     為貫徹全人教育的理念,新高中課程除重視學科學習外,也要求學生在社會服務、體藝活動、德育及公民教育等範疇,具備「其他學習經歷」。

  

     我們鼓勵學生為自己建立個人概覽,記錄他們在高中階段的一切學習經歷,包括學業成績及其他方面的能力和成績,作為全人發展的佐證。

 

    「高中學生學習概覽」的內容,可包括:校內學科成績、其他學習經歷和其他方面的表現╱獎項及重要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概覽的目的,是簡明扼要地展示學生的發展,重質而不重量;因此,在設計上應以「摘要表述」為原則,切忌盲目追求概覽內容鉅細無遺。

  

     建立學習概覽的目的,是在香港中學文憑所匯報的學業成績以外,提供補充資料,讓人可以更全面和立體地認識每位中學畢業生的能力和獨特之處。

 

     然而,我們不希望見到學生純粹為製造「可觀」的概覽而參與各種學習活動。在面試時,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很容易被識破。

 

     在制訂學習計劃時,學生必須對所選擇的活動充滿熱忱,願意作出長久的承擔,持之以恆,並從中表現領導能力,切忌半途而廢,最終一事無成。

  

     總而言之,學習概覽不應被視為「從上而下」額外增添的新猷,而是誘發學生自主學習、學會學習的長遠及可持續發展的方向,讓學生與別人分享自己學習和成長的「故事」。

 

     稍後發布的《高中課程指引》,將提供有關建立「高中學生學習概覽」的基本原則和校本示例,包括概覽的格式和實踐模式,讓學校參考。

  

(以上是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6月11日在教統局網頁「羅太與你共建新學制」專欄全文摘要)
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