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批修讀新高中課程的學生將於2012年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這個新的評核制度採用水平參照模式,以5個等級(1 - 5)來評定考生的表現,第5級為最高等級,表現低於第1級的成績,以「未能評級」標示。
水平參照評核根據有關科目的要求,就每個評級設定知識和能力水平標準,藉以匯報考生的表現。
水平參照評級方法除提供等級描述外,也同時比較考生的相對表現。在第5等級之內,成績較佳的考生可獲得「5*」或「5**」的等級,以便大學甄選學生。
常模參照比較學生表現
現時用以匯報學生成績的制度,一般稱為「常模參照」評級方法。學生在各科的成績分為A - F級,而表現低於F級的成績被評為「未能評級」。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進行常模參照評級時,選定近年在公開考試表現較穩定的學校作為「對照組」,進行分析,藉以鑑定在該次考試中,對照組學校按預定百分比考取不同等級的學生的得分。
然後,考評局根據這些「分數線」,為參加考試的所有學生分配等級。
在這個制度下,各科水平憑藉觀察「對照組」學校的表現來釐訂,雖可確保不同年度考生的水平大致相若,但欠缺具體的描述。
換言之,現行的匯報制度主要比較學生的表現,但未能顯示學生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具備的能力。
以對照組學校的學生表現來決定各等級的「分數線」,可能因為升中收生制度改變和學生差異擴大而出現偏差。
水平參照報告學生水平
至於「水平參照」評級制度,則由每個科目的專家小組負責制訂各等級的水平。
專家小組按照課程的目標,通過測試和研究,蒐集各種資料,包括過往有關考試的統計數據及考生參加測試時的答卷,從而制訂各等級的描述和示例,具體說明有關水平的要求。
水平參照的評級方式,可以反映考生已達到的水平。考生毋須與其他考生比較,其等級也不受其他考生的表現影響。
考生在考試前,已清楚知道各等級的描述指標和學生表現樣本,可以此作為學習的目標。
在公布成績後,有關人士包括家長和學生本身,都能更清楚知道學生的知識和能力水平;大專院校和僱主也有更豐富的資訊,作為收生或招聘的依據。
簡言之,水平參照評級能配合新高中課程的宗旨和目標,把各科明確的學習重點及預期的學習成果,轉化為評核的標準,既可以幫助教師和學生更了解應該教什麼、學什麼和如何改善學習,也讓學生知道自己的水平所在,從而在現有基礎上向更高的等級挑戰,力求上進。
水平參照評級已行之有年,並非新生事物,在國際上已累積豐富的經驗,例如香港人熟悉的澳洲新南威爾斯省會考及雅思語文測試(ILETS),便採用水平參照評級;香港的「全港性系統評估」同樣使用水平參照匯報模式。
循序漸進協助各界適應
為協助各界人士逐步適應新的評核制度,以便能更順暢地實施,2007年舉行的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將使用「水平參照」模式評級。
學生的表現以5個等級來描述,第5級內只需加設「5*」1個等級,已足夠應付甄選學生修讀中六課程的需要。
兩科的等級描述及表現樣本,已發給學校參考。家長和學生如果想知道詳情,可透過政府生活易書店購買。
2007年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是全面推行「水平參照」評核的試金石,將為香港公開考試的評核制度揭開新的一頁。
(以上是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5月14日在教統局網頁「羅太與你共建新學制」專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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