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高中學制下,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與其他學生一樣,可以接受6年的中學教育,以協助他們過渡至成年人的生活及工作世界。教統局今年1月發表諮詢文件《策動未來 --- 就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作進一步諮詢》,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
參考各地的經驗後,我們建議,特殊學校以普通學校的課程架構和原則為基礎,發展校本課程,以學生為中心,以學習成果為本。學校應按個別學生的能力、性向和興趣,提供適切支援及均衡的學習經歷,藉此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提升學習成效。
有特殊教育需要而非智障的學生,將修讀與一般學生相同的新高中課程,包括職業導向教育課程,並接受相同模式的評核。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也會因應學生的需要,作出特別的評核安排。
研制智障生高中課程
由於智障學生的學習進度和需要各有不同,因此,高中課程的重點,必須切合學生的需要和認知能力,才能幫助他們超越已達致的基礎教育水平。
語文、數學及獨立生活的能力,是學習的核心,學生也可透過其他學習經歷,掌握生活上不同層面的知識和技能,並培養正面的人生觀。
由下學年起的3年內,教統局與部分特殊學校合作,研究制訂適合智障學生在高中階段的課程,開發教學資源,並發展具針對性的職業導向教育課程,讓這些學生認識各類職業的需要及掌握有關的技能。
教統局已預留資源,為特殊學校增加班級數目,讓每名學生都能完成6年的中學教育。將來特殊學校的學生,在高中階段也須繳交學費。
不過,雖然特殊學校的經費平均每名學生每年約14萬元,高於普通學校約3 - 6倍,但我們建議一視同仁,即特殊學校的學費水平與普通學校看齊。
設教師專業準備津貼
我們已為特殊學校提供教師專業準備津貼,協助學校安排教師接受專業培訓和協作交流;並建議學校在校內推廣教研活動,鼓勵教師分享知識和教學心得,從而建立全校參與的工作文化,提升教師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能力。
特殊學校面對的最大挑戰,是在現有的基礎上,為學生提供有效的課程,順利銜接日後的學習或就業,並確保教學質素。
在整個過程中,家長須與學校合作,定期檢視子女的學習成效,也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合作,才能在日後為離校生爭取更多的培訓和就業機會。
(以上是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在網上發表的「羅太與你共建新學制」系列第7篇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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