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數碼港的言論較為口號化,所以我們認為有需要將我們理解的事實交待,讓市民作出理性的判斷。
首先,我希望再次說明,當年(1999年4月)政府曾將發展數碼港兩個方案的財務分析提交立法會,讓議員參考;而其後立法會亦批准了數碼港有關基建工程的11億元撥款申請。
整體而言,立法會對數碼港的發展是支持的。
從商的人大概都會同意,如果沒有機會獲取合理利潤,任何明智的商人根本不會作出投資。
本�公私營合作的精神,政府經常致力締造「三贏」的局面,使這些計劃不僅為政府及投資者帶來利益,更可令廣大市民受惠。
電盈須承擔風險
問題的關鍵是這些利益對公眾來說是否持續及有用,對投資者來說又是否合理和合乎比重。
作為數碼港的發展商,電訊盈科須負責興建數碼港及住宅部分,同時亦須承擔涉及的風險。
至於回報,電盈可按其出資額,日後從出售住宅部分可能得到的盈餘中分帳。但它無權分享數碼港部分帶來的任何收入,因該部份在落成後已移交政府。
電盈亦須承擔物業價格變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而這些變動會直接影響收入盈餘及它的分帳。
因此,政府與電盈在2000年簽訂的計劃協議,並無保證電盈可從計劃中獲利。
政府料可分得114億
根據最新預測,我們估計2004 - 2010年可供分帳的收入盈餘總額約為176 億元,而政府可從中分得約114億元。
政府已於去年8月首次分得這個數額中的16.7億元。此外,我們已經接收了整個數碼港部分。
按數碼港部分及住宅部分計算,政府的投資可獲得不錯的回報,估計每年的內部回報率為9.43% - 11.2%。
按相同的假設,電盈會從收入盈餘中分得約62億元,較其出資額多出18.4億元。不過,電盈需要到2007年才可收回其出資額。
同樣,按相同的住宅部分建築費用和平均售價比較,估計電盈所得的利潤淨額(18.4億元),將遠低於地產界於1999年建議將住宅部份分拆的模式,以這個模式計算的回報淨額估計為80至90億元。
在某程度上住宅部分(現稱貝沙灣)取得理想銷售成績,令數碼港的管理機構付出的努力有點相形失色。
事實上,在發展商出售貝沙灣成績理想的同時,數碼港管理層亦努力不懈地在世界各地推廣數碼港。
出租率穩步上揚
數碼港目前的出租率為42%,而首次來港發展業務的數碼港租戶比例,已經由2002年年底的15%,增至2004年年底的45%。
一直以來,輿論都是以數碼港寫字樓的出租率,來判斷這項計劃成功與否,而不是以數碼港租戶的質素作為衡量準則。
我們固然可選擇減租及放寬出租條件,藉此提高數碼港的出租率,但我們沒有這樣做。
我們恪守既定原則,並只會把數碼港租予從事資訊科技及多媒體內容創作的公司,已遷進數碼港的33家公司就是最好的例證。
這些公司來自世界各地,包括跨國企業如微軟、賽貝斯;海外公司如SafeNet、SmartTrust及提供地理信息的ESRI;以及本地公司如CSL及製作「功夫」特別效果的先濤數碼。
凝聚頂尖公司需時
數碼港是香港的重要資產,是推動落實「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多項目標的重要平台。
自1999年以來,我們在邁向既定目標方面,已取得重大進展。我們把昔日鋼線灣的1幅荒廢偏僻土地,發展為1個充滿活力的現代化社區,既為鄰近地區增值,亦有助提升香港的生活質素。
矽谷經過了差不多20年的時間,才凝聚了英特爾、思科及蘋果電腦這些頂尖公司。相比之下,數碼港只是處於起步階段。
我深信,在不久的將來,數碼港定可展示本身的價值。我們身為香港的一分子,為何不給數碼港1個茁壯成長的機會?
(以上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1月27日就數碼港在報章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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