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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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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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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註冊工作流程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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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0年8月起,註冊工作流程已大幅改善。現在簽發予私營學校的安全證書的時間,已縮短50%;教育統籌局在收妥所需資料及文件後,簽發臨時註冊證明書的時間,也由以往的25天縮短至10天。

 

     為了保障學生(特別是年幼學童)的安全,用作開辦私營學校的樓宇,必須獲得由消防處、屋宇署或房屋署發出的安全證明書。根據一般指標,部門在收到申請後24個工作天內,將直接發信通知申請人所擬申請校舍須符合的規定╱建議。

 

     當申請人通知負責部門已符合所有建築及消防的規定後,消防處及屋宇署分別可在14及22個工作天內,簽發安全證明書及通知書。然而,申請學校註冊實際所需的時間,主要視乎申請人跟進符合規定所耗用的時間而定。

 

     最近有位退休公務員申請開辦語言中心,由於擬註冊校舍設在商業大廈,須符合一定的耐火結構規定,屋宇署在7月20日發信要求申請人聘用認可人士作評估,證明已達到有關規定,可確保學生安全。

 

     申請人在9月11日把消防處及屋宇署的安全證明書等文件遞交教統局,教統局9月21日發出臨時註冊證明書,所需工作天為7.5天,較服務承諾的10天還短。

 

     期間,本局職員除與該申請人兩次會面外,也一如處理其他的申請,多次致電他及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職員,了解進度,協助他盡快取得學校註冊。

 

     可惜的是,在目前的政治氣氛下,一些對政府不合理、不公平的批評,也會動輒成為新聞頭條。我想反問,這樣設法爭取輿論的目的,是不是要坐收免費宣傳之效?但長遠來說,辦好學校才是最好的宣傳方法。

 

(以上是教育統籌局署理首席助理秘書長鄭芷馨,10月7日在教統局網頁「局中人語」中發表的文章摘要。)
教育統籌局署理首席助理秘書長鄭芷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