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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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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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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需求  調整房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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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53年12月26日發行的早報頭版,是這樣記載的:「白田村空前大火毀屋萬間,災民無數。沖天大火傳是由弄炊而起,焚燒歷6小時,火場廣涉3方里,波及石硤尾3個木屋區,在烈燄籠罩下,居民不及收拾細軟,只能緊抱孩子,往深水�方向逃命。」

 

     災難之後,政府馬上為災民興建臨時住所,並要求當時的市政局組織緊急小組,尋求全盤和長遠地解決寮屋(即木屋)問題的方法。

 

     1954年4月,市政局的小組提出報告,建議由政府直接介入,斥資興建多層徙置大廈,安置災民及未來清拆的寮屋居民。

 

直接參與意義深遠

 

     政府的參與,標誌�興建徙置住房計劃的目的已不止在於為數以萬計的災民提供居所,更深遠的意義是:住屋與生命安危已是息息相關,只有通過有系統,有計劃地去改變現實,才能徹底地為貧苦大眾提供真正的安身之所。這就是我們50年公屋的開始篇。

 

     到60年代中,政府已用徙置大廈的形式為50萬人提供了住所。70年代房屋委員會正式成立。多個建屋部門合併成房屋署,致力推行「10年建屋計劃」,配合香港社會經濟和人口發展的需要。

 

     到了90年代,公營房屋資助計劃趨於多元化。最矚目的是在公屋設計,和諧式公屋大廈正式推出,樓宇設計新穎、住房間隔實用和屋�設施齊備,廣受市民歡迎。

 

三大方向釐清角色

 

     50年彈指一揮而過,我們已進入了21世紀的第1個10年。作為政策的釐訂者和執行者,對於社會環境的不斷的變化和人事的變遷,我們必須對所制訂的政策常常加以修正,才能配合社會的需要。

 

     我說的變化,包括了整體人口結構和家庭組合的增減、經濟環境和工資收入的調整,還有廣大市民對房屋類別、質素和數量需求的改變。

 

     2002年11月,政府就房屋政策作了闡述,重新釐清政府在提供房屋事務上擔當的角色;並提出了要落實3大方向,即:

 

•政府的資助房屋政策,應�眼重幫助那些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提供租住公屋;

 

•政府今後的主要角色集中於供應土地及提供租住房屋資助兩方面,並應盡量退出其他房屋資助計劃,把干預市場的程度減至最低;

 

•政府必須維持公平和穩定的環境,讓房地產市場能夠持續健康發展。

 

五項措施開源節流

 

     過去兩年,房委會在所有的工作領域,都進行了改革;包括停止興建居屋的工作,把適合私人樓宇發展的土地交還政府,讓市場有更多選擇;政府也繼續為房委會提供建屋土地。

     房委會還採取了開源節流措施,配合整體發展的需要,包括:

 

•提高運用財政資源效益;

 

•精簡部門架構,提高服務水平;

 

•利用新的公屋設計,積極尋求節流空間;

 

•在落實盡量退出市場的大方向下,出售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及停車場設施;

 

•改善屋�居住環境,培養良好的生活文化。

  

未來工作充滿挑戰

 

     展望未來,我們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完成,要開始。其中最重要的挑戰是:如何能更好地善用公屋的資源,幫助最需要幫助的家庭。

 

     有關工作實在繁多,例如為單身人士提供居所的問題,社會上對投資大量公共資源在這方面常持不同意見,我們需要詳細檢視,了解情況,盡量在照顧各方面利益的同時,對公共資源的運用也要嚴謹約制。

 

     長遠而言,我們應盡量使公屋單位加快流轉,如鼓勵有經濟能力,並已超出居住在公屋入息水平的家庭遷出,讓其騰出的單位,給有需要的家庭入住。

 

     我們應該積極檢討富戶政策,讓貧者能有安身之所,而有能力照顧自己的人士,也會盡快離開公共資助的保護網。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使「公屋旋轉門」更有效地運作,從而善用公帑。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們的社會能在互相幫助和互相扶持的基礎上,得以公平地持續發展下去。

 

(以上為房屋署署長梁展文7月12日在房屋委員會周年大會的致辭全文摘要。)
房屋署署長梁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