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2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保安局及律政司的代表,就政府檢討截取通訊的事宜,聽取了議員的意見,並且解釋了政府的立場。
我得悉當日議員對檢討事宜表達了高度的關注。其後我亦收到立法會秘書處的來信,邀請我出席委員會會議。
稍後我和保安局與律政司的同事,將十分樂意解答議員的問題,我現在希望先提出數個要點。
檢討需作通盤考慮
首先,截取通訊的檢討工作一直進行。1個由保安局、警務處、廉政公署及律政司代表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就截取通訊事宜進行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和討論。
工作小組需要作出通盤的考慮,認真研究和比較各方面曾提出的論據,包括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內的多項建議;政府提出的《截取通訊條例草案》的內容,以及公眾就這條白紙條例草案曾提出的意見;由當年立法局通過的《截取通訊條例》內各項條文,以及當時議員和政府當局辯論此條例時提出的各項論點等。
在技術層面上,工作小組需就一系列的事項提出具體的建議,包括規管架構和模式;權力的運用和制衡;監察機關和架構;資料的處理、披露和保護等。
參考海外實際經驗
再者,檢討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便是參考海外的相關法例、措施、實際經驗和最新發展,從而找出值得借鏡或警惕的地方,並探討海外的模式是否能切合本地的情況和需要。
我了解有議員憂慮,政府當局是否打算「無了期拖延」這項檢討。我在此鄭重重申:政府絕無此意。檢討所需的時間,無可否認是較預期為長。
箇中原因,包括保安局過去數年須重點處理一些迫切的課題,以及截取通訊這問題的複雜性等,我們已在較早前提交委員會的文件及書信中作出解釋,我在此不作詳細覆述。
截取通訊議題複雜
我希望各位議員明白,正因截取通訊是項重要而又複雜的議題,更涉及一定程度的技術性細節,特區政府絕不會輕率行事。在制訂整體的政策和各項細節時,我們會力求平衡多方面的要求。
在高科技的協助下,加上全球人流、物流及資訊日益流通,現今不少罪犯屬「智慧型」,往往嘗試以有組織及策劃周詳的手法規避法例和執法行動。
因此,我們必須確保法例賦予執法人員適當及足夠的權力執行任務。另一方面,我們亦深切明白必須致力保障市民的個人私隱和權利。
最後,在得悉委員會高度關注檢討時間表後,我已要求工作小組就此作認真考慮。近日,工作小組經商討後向我匯報,將爭取在2004 - 05立法年度內,向委員會提交政策建議,並諮詢各議員的意見。
(以上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6月10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的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