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感謝「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安排今天的座談會,讓我們可以在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專家,共同紀念《基本法》頒布14周年,同時就《基本法》有關問題交流,這是個難得的機會。
我希望跟大家談談3方面的觀點與看法。第1,是《基本法》的實施;第2,是《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第3,是《基本法》的推廣。
經過10多年過渡期的準備與安排,《基本法》在97年7月1日在香港實施,為香港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因為我們有《基本法》,在回歸以後,香港可以繼續沿用原有的制度。也因為有《基本法》,我們可以順利回歸,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些成果都是「得來不易」。
按《基本法》簽訂《安排》
就《基本法》為香港製造「得來不易」的成果,近期我們還看到一些新的表達方式。
過去大半年,大家經常聽到CEPA,也即是香港與內地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我們可以有這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充分體現香港有「一國兩制」之下經貿優勢,根據《基本法》,我們可以保留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身分。而我們國家經過10多年的努力也成功加入世貿,內地和香港一方面遵循《基本法》,另一方面根據《基本法》規則,去年我們共同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過去半年香港經濟開始復甦,有V型反彈,香港今年的經濟增長可望達到6%。我相信「更緊密經貿安排」也為香港的經濟發展進一步的加強了動力。
我們在80年代草擬《基本法》的時候,當年沒有人想過,我們可以根據《基本法》與內地達成自由貿易的安排。
所以我說,《基本法》是活的,「一國兩制」是有生命力的,可因應不同情況為香港作出新的貢獻,這一切也是「得來不易」的成果。
《基本法》按《憲法》制訂
在過去兩個月,香港社會就政制發展的問題進行廣泛的討論。特區政府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透過不同渠道,接見了超過60個的團體和人士,我們也設立網頁,在報章刊登廣告,鼓勵香港市民廣泛討論《基本法》中關乎政制發展的原則和法律程序的問題。
最近有人問《憲法》是否適用於香港和《憲法》與《基本法》之間的關係。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國家主權的體現。《基本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制訂的。
全國人大根據《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也根據《憲法》第62條決定香港特區的制度。
全國人大通過《基本法》,規定香港的制度,這也包括香港的政治體制。
既然香港特區所實施的制度,包括政治體制,是中央根據《憲法》為香港而定的,中央當然有《憲法》的權力和責任審視香港政治體制的發展,中央在這方面的權力和角色並不限於《基本法》附件1和附件2的規定。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
最後,我跟大家談談我們在香港推廣《基本法》的工作。
上周我們「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的成員進行了1次內部討論,檢討了推廣《基本法》的工作。今後,我們會朝3個方向推行我們的工作。
推廣《基本法》與國民教育掛�
第1,推廣《基本法》的覆蓋面需要更全面、更深入。《基本法》共有9章,涉及中央特區關係、香港居民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對外事務等。我們要讓香港市民更全面了解每章的主要內容,從而加強他們認識《基本法》的原則和背後的理念。
第2、推廣的具體內容要與國民教育掛�。「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在宣傳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以外,我們也會提醒大家在《基本法》之下的義務和我們作為國家一份子。
第3,推廣《基本法》的工作要眾志成城,不能單靠特區政府。我們要達到深入民心的目標,民間的力量至為重要。我們會鼓勵更多的民間機構參與推廣《基本法》的工作,從下而上配合政府的整體策略。
我們正積極按照這3個大方向 ,制訂未來這1年的推廣活動,並且會在3月份和4月份安排幾個紀念《基本法》頒布14週年的活動。今天的研討會,是個很好的開始。
此外,公務員培訓處也會在3月期間開始為高級公務員舉辦《基本法》研討會,邀請本地和內地法律專家與政府同事討論《基本法》和政制發展的問題。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今次研討會,非常有意思。香港正就政制發展事宜進行公開討論,大家可以透過今天多位法律專家的談話,進一步認識《基本法》的產生背景和《基本法》與政制發展的關係。
(以上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3月15日出席「《基本法》頒布14周年」座談會演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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