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神聖莊嚴的工作,訂立新法例會帶來新的責任,必須予以遵守及執行。
社會往往也須為此承擔額外開支。政府很認真履行擬備條例草案的憲制責任。
政府所有立法建議均交由內部委員會審慎考慮。這個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成員包括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和各局局長。
委員會的職責,是根據一套嚴謹的準則,審慎研究每項立法建議,然後確定政府的立法議程和緩急次序。這些準則包括:
•就公眾利益而言,是否有必要制定有關法例?立法是否實踐政策目的之最有效或唯一的途徑?
•立法建議所落實的政策在各個方面的影響為何?如有關政策以立法方式執行,則預計的影響對公眾來說,會是難以承受的負擔,抑或是樂見其成的措施?
•政府是否有足夠理由,信納我們有能力徹底而有效地執行新法例?
•有關的立法建議究竟有多迫切?如未能在本立法年度內通過,會否引致不良後果?
在擬定2003 - 04年度的立法議程時,委員會留意到這是本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條例草案如未能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便會自動失效。
現在已有20多項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並正在不同的審議階段。
鑑於本會決定不會在同一時間成立多於15個條例草案委員會,政府所提出的立法議程必須是切實可行的。
我們相信,如無其他突發事件,本會在下次夏季休會前應可多審議13項條例草案。
我們已確認這13項條例草案是迫切需要的。它們包含了多項立法建議,以實施行政長官在本年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及《施政綱領》內宣布的措施、推行財政司司長在3月《財政預算案》演辭內提出的政策,以及履行政府其他施政承諾。
讓我重點介紹幾項主要的建議,供議員參考:
施政報告及施政綱領
根據《施政綱領》「有利環保的發展」的範疇下的承諾,我們會提交《廢物處理(修訂)條例草案》,就使用堆填區、建築物廢物篩選分類設施及公眾填土設施等徵收費用作出規定,以便在香港推廣污染者自負的原則。
這項措施的目的是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廢物產生者減少本港的建築物廢物,並把有關廢物循環再造。
政府在完成體育政策檢討後,決定設立新的行政架構,透過新成立的體育事務委員會,取代目前的康體發展局。
我們的目標是與體育界和公眾人士創造新的合作夥伴關係。
《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將解散康體發展局,為成立體育事務委員會作好準備。
體育事務委員會的成立將標誌�本港體育事業發展的新里程碑。
在新的行政架構下,我們可更有效地運用資源,簡化架構,消除職能上的重疊,並與私營機構推展更密切的伙伴關係。
根據施政綱領中「建設公義仁愛的社會」的政策措施,我們承諾保障巿民避免受口服產品有誤導成分或不良療效聲稱的影響。
我們建議在本立法年度內制定《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草案》,以規管有關聲稱。新法例獲通過後,將有助防止巿民不當地使用自行服用藥物,以及延誤接受適當診療。
財政預算案措施
至於有關《財政預算案》的立法建議,議員或會記得,我們在本年的《財政預算案》內宣布,政府計劃在未來五年將價值1,120億元的政府資產出售或證券化。
作為出售資產計劃的一部分,我們將提交《香港國際機場條例草案》,為機場管理局部分股權私有化作準備。
為機場管理局引入私人擁有權,不但可以釋放政府的資金,轉作其他更迫切的用途,而且可使機場運作更符合巿場規律,並可以擴闊資金的來源。這幾方面的好處均有助香港作為國際及區域航運中心的持續發展。
其他主要施政承諾
現在讓我介紹實施政府其他主要施政承諾的立法建議。為實踐我們成為亞洲國際都會的目標,我們將繼續致力在各方面提升香港在國際間的競爭力。例如:
•《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草案》引入監管重要資金或證券結算及交收系統的制度,並確保透過有關結算及交收系統達成的交收享有最終法定保障。
這項重要的措施將有助港元盡早加入「外匯連續聯結清算系統」。這個全球性的系統已獲包括美元及歐元等11種主要貨幣採用,以處理跨境外匯交易的結算和交收。
•《建造業議會條例草案》旨在實施建造業檢討委員會就成立一個建造業法定統籌委員會的建議。新的建造業議會將履行推展改善措施及領導改革的工作,以提升本地建造業注重質素的行業文化。
•《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將緊隨國際標準,加強船舶及港口設施的保安措施。這項具有前瞻性的措施旨在打擊恐怖主義、海上盜劫及其他非法活動,以保護本港的航運、港口及物流業。
我們的勞動人口不但是香港最重要的資產,而且是經濟繁榮背後的動力。我們計劃在本年度內提交兩項有關勞工的法例:
•《僱傭(修訂)條例草案》。這項條例草案就被不合理及不合法地解僱的僱員的復職或再次聘用及其他有關事宜訂定條文。法例獲通過後,我們預計可為香港的僱員提供更有效的僱傭保障。
•《僱員補償援助(修訂)條例草案》。這項條例草案旨在澄清現行條文內就僱員補償保險承保人無力償債時,僱員補償援助計劃可為僱主提供保障及援助範圍的政策原意。
其他立法建議已載列在我們已提交本會省覽的2003 - 04年度政府立法議程,供議員參考。
今天提交本會的立法議程代表政府目前的政策意向,在立法會會期內,我們或須因應緩急次序的改變,調整立法議程。如有任何變更,我們定會告知各位議員。
(以上摘譯自政務司司長曾蔭權10月8日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就2003 - 04年度政府立法議程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