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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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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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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降稅產品沿用港產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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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29日,在溫家寶總理的見證下,特區和內地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安排》的簽署為兩地帶來新的發展動力,也為香港踏上經濟復甦之路注入新的力量。

 

     自《安排》簽署以來,在過去兩個多月,特區政府各部門的同事出席了多個研討會,向業界講解《安排》的內容。

 

     同時,特區政府也與不同界別保持緊密的聯繫,聽取你們的意見。這些意見對我們與內地進一步磋商《安排》的具體細節十分有用。

 

     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雙方大體上在多個範疇都取得了良好的進展。

 

     在貨物貿易方面,雙方就273項先期降稅產品的原產地規則進行了多輪緊密的磋商。

 

     目前的進度良好,雖然仍未有最後的決定,但我們非常有信心,可以爭取到在先期降稅的產品中,超過一半的產品的原產地規則會沿用香港現有的原產地標準。

 

     就某些有附加值要求的產品,有鑑於內地非優惠的標準已是30%,在這優惠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寄望《安排》下的準則會低於30%。

 

     當然,我們會繼續爭取對港商最有利的方案。

 

     在《安排》下,要享有零關稅優惠,廠商必須申請原產地證書,證明他們的產品符合已經得雙方同意的原產地規則要求。

 

     就這一方面,雙方經過多輪磋商後,已原則上同意證書由香港簽發,並盡量依照現行的制度實施,使廠商可利用大家熟悉的申請原產地證書的運作模式,申請《安排》下的原產地證書,然後把香港產品輸往內地時享有零關稅優惠。

 

     總體來說,《安排》的原產地規則及實施安排,將充分考慮香港業界的情況,讓業界能真正受惠。

 

     我們9月底便會公布有關詳情,以方便業界為2004年1月1日開始可以享受零關稅優惠能有充分時間作好準備。

 

     至於服務貿易方面,有關香港公司的詳細定義、資格核實等具體事項,都是業界關注的問題。

 

     特區政府正與內地加緊磋商。雙方原則上同意香港公司的審核,會以簡單有效的方式為原則,既方便業界,又能防止出現濫用的情況。

 

     現在的初步構想是由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作前置審核,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向工業貿易署提交有關的文件資料,以証明該服務提供者符合《安排》下香港公司的定義,包括須在香港註冊成立,以及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

 

     工業貿易署經審核後,認為符合《安排》規定的,會發出証明書。香港服務提供者向內地行業主管機構申請取得《安排》的待遇時,須提交香港特區政府的證明,以供內地部門考慮。

 

     有關具體詳情,我們正與內地進一步研究,稍後會盡快公布。

 

    《安排》的內容是具發展性的。特區政府會繼續參考業界的意見,進一步推動兩地貿易的自由化。

 

     為此,我們會向內地建議,陸續開放一些香港具發展潛力的行業,例如增值電信服務業。

 

     這方面的工作即使在《安排》的附件簽署後仍會繼續,以不斷擴大和充實《安排》的內容,為港人帶來更多的商機。

 

     事實上自從《安排》簽署以來,商界組織及經濟學者,普遍對《安排》表示支持和歡迎,並且確認《安排》會為香港經濟帶來新的動力。

 

    《安排》作為香港與內地首項自由貿易協議,將為香港的產業結構轉型提供很多有利的條件。

 

     首先,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安排,將有利於品牌產品或�重高增值或知識產權的產品在香港進行生產,促使香港產業結構調整,邁向高增值、高科技的多元化產業發展。

 

     在服務貿易方面,《安排》給予香港公司「早�先機」的優勢,讓港商可以及早開拓內地具豐富潛質的市場,擴大發展空間。

 

     香港是亞洲的國際都會,憑藉多年的努力,已牢牢建立起區內國際金融、商貿、物流、旅遊中心的地位。

 

     隨著國內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以及《安排》的簽訂,香港作為內地與世界各地服務平台的角色將進一步加強。

 

    《安排》的經濟成效有賴商界充分把握這個機會。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提供更多資訊,讓各行各業把握《安排》的商機。

 

     我們亦樂意聽取業界的建議,在有限的資源下,提供最有效益的配套措施,讓業界能各展所長,發揮香港的活力。

 

(以上為財政司司長唐英年9月5日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最新發展研討會的發言全文。)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