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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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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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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創意產業  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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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擘劃了香港未來數年的發展路向,其中一個重要環節是:積極推動創意產業,為香港經濟注入新的元素。

 

     我必須強調,保護知識產權,有助促進經濟發展。知識產權(商標、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及版權作品)不能與保護它們的法例分割。

 

     雖然香港人時有發明和創作,文化藝藝術璨然可觀,但這些文化產品如果得不到法律保護,便難以帶動經濟增長。知識和創意能成為貿易商品,創造財富,全賴法律保護。

 

     同樣地,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亦與推廣知識產權的執法及宣傳制度不可分割。

 

     簡易有效的執法措施,是建立具公信力的知識產權制度的關鍵,而適當的消費者教育,則對這個制度是否持續有效,至關重要。

 

     假如消費者對侵權產品的需求,沒完沒了,政府將要投放更多昂貴資源,打擊盜版、偽冒商標及走私活動。

 

     一直以來,歐美商人都視香港為出口歐美巿場的製造業中心。不過,身為香港人,我們認識香港的創意產業,例如電視製作、電影和流行音樂,並深知這些行業的規模和潛力。

 

     香港在電腦動畫、圖像設計和互動遊戲的開發,也聲譽日隆。在中國內地,我們的主要貿易夥伴,我們的品牌正愈來愈受重視。

 

     為鼓勵和支持這方面的發展,香港制定了一套完備的知識產權法例,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標準。

 

     香港海關成立了版權及商標調查科,是是亞洲數一數二的反盜版及反偽冒隊伍。此外,政府每年撥款近700萬元,推行公眾教育計劃,成效顯著。

 

     我們在積極推動創意產業時面對的下一個問題,就是確保香港的企業認識他們的知知識產權資產,並善加運用。

 

     若問眾多的香港中小企商人:甚麼是「知識產權」?他們會說是一組規則,訂明他們不可以做什麼;又可能會說是在保護創意資產時必會遇到的一連串問題。

     類似的答案反映了兩種認知上的錯誤。

 

     我們有需要確保商界人士,特別是中小企商人,對知識產權有正面的認知。他們必須明白,知識產權可以幫助他們的業務增值。例如:

 

•從簡單和客觀的會計學角度來說,已註冊的品牌較沒有註冊的更具價值。

 

•在生產地及所有海外市場註冊的品牌,較只在一個地方註冊的品牌更具價值。

 

•擁有專利的發明,是有價值的商品;而不受專利保障的發明,則是公共財產。

 

•把外觀設計註冊,有助提高產品的價值;未有註冊的外觀設計,容易被人抄襲。

 

•某創作公司為企業設計標誌時,若符合商標註冊條件,例如獨特性和顯著性的要求,將大大提升標誌的價值。

 

     這些例子說明了一點,商人若充分掌握如何善用知識產權,則企業的賬面值將可大大提升。

 

     我們必須在所有市場妥當地註冊知識產權為,並制訂有效的策略,以保護寶貴的資產。

 

     第二個錯誤是沒有主動制訂保護策略,直至出了事才懊悔。

 

     在《孫子兵法》一書,孫子說:「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採取主動是保護知識產權的最佳策略。我們需要協助企業作好準備,讓他們以最有效的方法,開發和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舉例來說,在世界各地,版權作品都毋須註冊。不過,面對一直存在的盜版威脅,我們必須作出準備,透過法庭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換言之,必須準備好證據,證明有關作者是版權作品的原作者,以及該作品的創作日期。

 

     透過現代化法例及有效的執行制度,香港在保護知識產權上,已取得可觀成績。但要實現行政長官的理想,我們還須應付一些挑戰。

 

     知識產權這種工具已準備就緒,而我們的創作人才正蓄勢待發。

 

     在2003年,讓我們善用知識產權,開創商機。

 

(響應2003年世界知識產權日,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在知識產權署特刊獻辭。)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