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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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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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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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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留港可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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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今天(5月26日)宣布,部分非永久香港居民可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申請須於逗留期限屆滿前4周內遞交,申請人遞交申請及領取延期逗留標籤當天,須身在香港。

 

     凡根據「一般就業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及「補充勞工計劃」來港的人士,以及以學生身分在港逗留,和以受養人身分在港逗留的人士,均符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