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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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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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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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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電子清關系統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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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推出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陸路貨物資料以便清關,並開展為期18個月的過渡期。

 

     海關關長袁銘輝今天(5月17日)主持系統的啟用儀式時表示,系統符合國際海關電子化的大趨勢,能鞏固香港的國際貿易及物流中心地位,並促進粵港兩地物流業的發展。

  

     袁銘輝表示,系統的長遠目標是,為跨境物流業提供快捷省時的清關便利,同時為多模式轉運貨物提供更便利的清關安排。

 

     目前陸空聯運的轉運貨物可能分別在陸路口岸和機場接受海關檢查,將來可以在其中1個管制站接受1次檢查。

 

     該系統設有18個月的過渡期,由2011年11月17日起,付運人或貨運代理公司必須透過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以電子方式向海關提交指定的貨物資料。

 

     查詢可致電3669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