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3月12至15日進行打擊酒後駕駛的全港性執法行動,1,423名司機接受呼氣測試,12人未能通過測試被捕,其中7人呼氣中的酒精含量超出訂明限度,將會被控。
警方今天(3月16日)提醒司機飲酒後切勿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3年、罰款25,000元及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