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過去3年偵破2,834宗涉及冒牌商品的案件,共檢控1,696人,其中1,398人被定罪;個案的最高罰款達475,000元,最高判處監禁刑期24個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天(2月3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方剛的提問時表示,政府致力保護品牌,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商品是「正版正貨」,保障消費者和商標持有人的權益。
她表示,當局繼續透過靈活應變的策略及措施,維護香港作為「購物天堂」的美譽及提高旅客和消費者在香港購物的信心。
在過去3年,海關共偵破2,834宗涉及冒牌商品的案件;檢獲的冒牌商品,包括成衣、皮革用品、手表及手表配件、藥物,以及電子及電腦產品。
期間檢控案件共1,385宗,1,696人被控;其中1,263宗罪名成立,共1,398人被定罪。個案的最高罰款為475,000元,而最高判處監禁刑期則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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