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聯同警務處及勞工處展開聯合行動,共拘捕32名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包括16名非法勞工及6名本地僱主。
被捕的16名非法勞工,包括3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4名非華裔訪港旅客、7名內地旅客及2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3名非華裔被補人士持有「行街紙」。
聯合行動今天(2月2日)上午7時至下午5時,在港島東區及西九龍區進行,搜查了食品工場、裝修單位、目標餐廳、樓宇及街道。
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最高可被判罰50,000元及監禁3年;僱主最高可被判罰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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