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聯同警務處採取聯合行動,共拘捕44名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包括12名非法勞工及1名本地僱主。
被捕的12名非法勞工,包括6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5名非華裔訪港旅客及1名內地旅客;其中10名非華裔被補人士持有「行街紙」。
聯合行動今天(1月12日)凌晨3時至下午6時,在西九龍區、觀塘區、荃灣區及港島東區進行,分別搜查了54個目標地點,包括小販認可區、行人專用區、目標餐廳、樓宇及街道,共檢查91名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
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最高可被判罰50,000元及監禁3年;僱主最高可被判罰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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