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區域法院今天(1月11日)裁定,26歲女子黃清雯串謀假結婚,欺詐罪名成立,判處入獄21個月。
黃清雯承認,在中間人介紹下,2006年與3名內地居民假結婚,以換取金錢利益,數目由5,000 - 13,000元不等,並方便她的假配偶申請訪港的簽註及最終來港定居。
入事務境處一直非常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情況,並已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將提出檢控。
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