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過去3年共接獲7宗涉及慈善籌款的貪污舉報,去年有1宗涉及盜取捐款的案件完成檢控,並裁定罪成。
該署推出「慈善機構及籌款活動管理」防貪錦囊,協助慈善組織在舉辦籌款活動時,加強內部管治和提昇透明度及問責性;並建議當局可考慮加強規管慈善機構的法例及監管機制,和進一步加強發牌和註冊制度。
廉政專員湯顯明今天(10月6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獲稅務豁免的認可慈善機構數目,由2005年約4,100個,增至今年初約6,000個;獲得稅項寬減的認可慈善捐款總額,亦由2003 - 04年度的約42億元,大增近7成,至2007 - 08年度的70億元。
他強調,接獲涉及慈善籌款的舉報雖不多,但捐款數額龐大,因此不能忽略慈善組織及籌款活動管理的貪污和舞弊風險。
防貪錦囊中,建議慈善團體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編製妥善的財政預算、保存良好的記錄、定期核實審計帳項、設定行政開支上限、妥善存放捐款,以及向外公布籌款活動的審計帳目。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陳南祿在同一場合表示,廉署防止貪污處早前就政府監管慈善籌款程序進行研究,顯示相關部門對籌款活動有一定的規範。但建議政府可考慮加強規管慈善機構的法例及監管機制,並進一步加強發牌和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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