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今天(9月25日)裁定,韓籍商人賄賂�豐銀行經理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1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醫療報告。
64歲的被告Chin Soon-yong,案發時是PK Trading Corporation Limited的主席兼董事,在香港、菲律賓及美國經營電子零件貿易生意。他被裁定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
被告5月21日向1名�豐助理經理展示1張以第三者名義持有,面值500億元美元的黃金存款證副本;並聲稱贖回有關黃金存款證後,將以其公司名義,在�豐銀行開設的新戶口存入款項。
被告在離開銀行前,把副本交予該名助理經理,並表示若她能幫忙,將給她部分收益。她向上司報告,銀行其後證實有關存款證副本為偽造。
被告翌日再到銀行,並向該名助理經理表示,若她能成功提供協助,將把收益的5%給予銀行,部分款項給予該名助理經理。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