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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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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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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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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法援開支增至1.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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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今天(9月16日)表示,已承諾增加外判刑事法律援助服務的開支,由9,000萬元增至1億9,000萬元,大幅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律師的收入有望因而增加1 - 4倍。

 

     該局表示,在建議新收費時,除了善用公帑,也要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律師會提出的要求,以吸引更多律師承辦刑事法援案;律師與大律師在刑事法援案的分工,以及政府律師的薪酬。

 

     除了安排外委律師處理刑事法援案,法援署也有編派政府內部的律師處理。民政局認為,律師會發起的杯葛行動暫不影響服務;政府繼續與律師會保持溝通,呼籲盡快取消行動。

 

     該局表示,在金融海嘯威脅下,政府已盡最大努力,為接辦刑事法律援助案的律師提供更高收費,希望香港律師會能體諒。

 

     根據新建議的費用,區域法院律師由現時每小時300元增至620元、原訟庭律師費用從425元升至730元、上訴庭律師從570元增至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