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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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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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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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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來港毋須內地入出境簽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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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香港入境事務處今天(4月15日)公布,今年4月27日起,持有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居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下,可以訪客身份來港,逗留不超過7天,毋須按現行規定同時持有有效的內地入出境簽註。

 

     本港今年1月1日起,取消台灣旅客30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限制,以及把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長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