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今天(2月26日)裁定,1名女子因出售含有二氧化硫的冰鮮豬肉及未有許可售賣冰鮮豬肉,各被判罰款20,000元及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去年9月23日,食物環境�生署在沙田新翠�街市46 - 47號舖的新鮮糧食店採取掃蕩行動後,提出有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