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宣傳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9年2月26日
法庭
*
女子售二氧化硫豬肉判刑
*
食物環境衞生署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2月26日)裁定,1名女子因出售含有二氧化硫的冰鮮豬肉及未有許可售賣冰鮮豬肉,各被判罰款20,000元及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去年9月23日,食物環境�生署在沙田新翠�街市46 - 47號舖的新鮮糧食店採取掃蕩行動後,提出有關檢控。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可用於涼果、果汁等食物,但不得加於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返回頁頂
* 適當處理含有天然毒素的部分蔬果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 私隱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