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龍萬麗酒店前採購經理杜耀祖(48歲),收受供應商合共11萬元賄款,作為向有關供應商訂購多種食品的報酬,今天(12月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並須向該酒店歸還11萬元。
同案被告35歲的年興鮮肉東主莊錦勝,承認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入獄6個月。
暫委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須判處入獄;並斥責被告的行為,令到香港經濟基石的旅遊業蒙羞。
在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3月19日期間,杜耀祖收受4間供應商合共11萬元賄款,作為向有關供應商訂購多種食品的報酬,被廉政公署拘控。
被告承認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判入獄14個月;另外1項相類罪名記錄在案,並須向萬麗酒店歸還11萬元款項。
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4月21日期間,莊錦勝向杜耀祖提供3筆合共7,000元的款項,作為杜耀祖向年興發出或繼續發出購貨訂單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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