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間公司的3名高層人員,串謀向房屋署人員提供共190萬元賄賂,以及偽造賬目,今天(12月1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21個月至5年。
被告包括57歲的一匹電機有限公司董事黃洪基、49歲的ABB工業及建築系統有限公司總裁余志偉,以及41歲的ABB財務總監王天心。黃洪基及余志偉各被判入獄5年,王天心則被判入獄21個月。
法官陳慶偉宣判時指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猶如癌症毒瘤,隱蔽而靜悄悄地損害社會的健康,故須判處他們監禁;並斥責黃洪基及余志偉不單容忍貪污,而且�與如此規模龐大的貪污勾當。
自1998年8月開始,黃洪基、余志偉、ABB的1名營業經理及1名供應商組成聯盟,確保一匹、ABB及另一名聯盟成員能夠在房委會的建築工程中,輪流獲得向指定分判商供應微型斷路器的電力裝備。
另外兩名供應商其後於1999年1月加入聯盟。有關安排可致使該等供應商避免相互競爭,從而獲取更高利潤。
黃洪基其後向余志偉及ABB的營業經理表示,有房屋署人員曾向部分的指定分判商施壓,確保聯盟成員向其供應微型斷路器。
在1999年5月至7月期間,黃洪基及余志偉與其他人士串謀,向有關房屋署人員提供約70萬元賄賂;賄款由一匹、ABB及其他聯盟內的公司平均支付。
ABB為掩飾其所支付的233,350元的賄款,3名被告與ABB營業經理串謀,訛稱ABB曾向一匹發出訂單,要求提供改裝電容器的技術員及設備。
黃洪基及余志偉與其他人士串謀於1999年5月至8月期間,以相同目的向有關房屋署人員提供約120萬元賄款。
3名被告與該名ABB營業經理串謀,發出兩張各20萬元的訂單,虛假地表示ABB曾分別向一匹及1間聯盟內的公司訂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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