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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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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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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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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洗黑錢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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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區域法院今天(12月15日)裁定,38歲男子因洗黑錢被判入獄兩年。

 

     被告今年5月,在港開設銀行戶口。其後,1筆價值16,500瑞士法朗(約123萬元)的款項,由瑞士的銀行戶口匯至被告在港開設的戶口。

 

     被告隨即從該戶口提取100萬元現金,然後使用了約10萬元購買名貴手袋及西裝,90萬元兌換作歐羅及美元。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根據線報調查,5月當被告欲離港前往曼谷時,拘捕被告。探員並在他身上撿獲該批名貴物品及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