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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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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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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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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打擊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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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務處明天(12月16日)起至2009年1月2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特別針對酒後駕駛,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傳單,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明年年初實施的《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加重對酒後駕駛的刑罰。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10個月,共有11,963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減少750宗;其中65宗涉及酒後駕駛,按年減少24宗。

 

     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判罰「記10分」,也可能喪失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