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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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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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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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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使用非法單程證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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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10月27日)裁定,36歲內地男子使用非法取得的單程證,判入獄16個月。

 

     被告吳溢潮,是香港居民李光的內地養子,未能在港定居,故向內地機關訛稱是李光的親生兒子,以騙取單程證來港定居。

 

     被告2001年8月,以非法取得的單程證來港,並獲准在港定居;今年10月24日,承認使用非法取得旅行證件的控罪。

 

     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遣反原居地;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