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10月16日)裁定,3名男子企圖使用虛假信用狀欺騙銀行,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至3年半。
被告在2007年8月21日,向中環1間銀行出示1張備用信用狀的影印本,聲稱該備用信用狀由英國1間銀行發出,價值50億歐羅。
被告要求銀行職員向另一銀行確認他們的銀行戶口有可動用的款額,銀行職員懷疑該備用信用狀為偽造,遂報警求助。
警方拘捕該3名年齡介乎47 - 61歲的男子,並在其中1人身上搜出其他證明該備用信用狀的來往書信及文件。
商業罪案調查科其後證實所有文件均屬偽造,3人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及管有虛假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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