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在10月1日至7日期間,共拘捕44名觸犯與酒後駕駛有關條例的司機。
這項名為「Quickchaser」的道路安全運動,特別針對酒後駕駛,並提示駕駛人士,明年初生效的新修訂道路交通法例,將加重對酒後駕駛的刑罰,警方也會嚴厲執行酒精呼氣測試限度。
期間共有173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警方並派發16,656張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以及在路邊進行了815次測試,共拘捕了44名觸犯酒後駕駛規例的駕駛人士。
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扣10分,並可能喪失駕駛資格;被檢控人士可能不獲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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