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9月20日和21日在香港舉行,共有152名考生參加,包括13名台灣居民。
今年是國家司法考試第4年在港設立試場,也是台灣居民首次獲准按司法部2008年實施的新規定,參加在內地、香港或澳門舉行的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辦,同時在內地多個地方舉行。香港的試場設於九龍工業學校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灣仔評核中心;司法部及律政司人員今早視察試場,對安排感到滿意。
根據2004年1月1日實施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及格後可在內地有限地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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