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9月4日)清晨在新界方向公路一帶進行的針對酒後駕駛行動中,共拘捕9名司機,當中1名觸犯超速及未能提供呼氣樣本作測試、5名觸犯超速及酒後駕駛、3名觸犯酒後駕駛。
另有兩名司機因超速被傳票檢控,67張超速定額罰款告票被發出。行動中,車速限制為每小時80公里的大埔公路,偵察到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139公里。
新界南交通特遣隊清晨6時30分,結束4小時的行動;期間在大埔道及葵涌道,設立6個相關路障,及進行兩個使用雷射槍進行的行動。
酒後駕駛是導致嚴重交通意外的其中主要因素;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記10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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