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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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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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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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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小學教師承認詐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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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拔萃小學前教師劉鳳茵詐騙多名家長逾700,000元,以協助其子女申請入讀該校,今天(9月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6項欺詐及兩項企圖欺詐罪名。

 

     暫委法官陳錦昌押後至9月23日宣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37歲的被告案發時,為拔萃小學的教務主管,負責處理家長就其子女入讀該校的申請和查詢。

 

     去年7月13至17日期間,被告4次虛假地向1名家長表示,可向拔萃小學繳款,以表達其兒子申請入讀該校的誠意,誘使該家長支付共580,000元。

 

     被告另向兩名家長作出類似的虛假陳述,誘使他們支付20,000元及30,000元;其中1名家長其後被額外索取70,000元,該家長感到懷疑,並向廉政公署舉報。

 

     去年7月20日,被告在餐廳與該家長會面,並收取70,000元有記號的款項後,被廉署拘捕。

 

     被告被捕前兩日,曾以相同理由,企圖致使另1名家長向她支付金錢。